浑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6年 第1号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春节期间浑江区布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设的原则
本着“安全、便民、合理”和总量控制的原则,2017年春节期间浑江区城区布设33处。
二、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从业条件
1、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的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摊床长度不超过 6米,货品高度不超过2米,存放量不超过40箱(总药量不超过48千克)。
2、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一律采用棚式户外销售。
...
按照市委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l6年8月17日至11月17日,对浑江区开展巡察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浑江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在浑江区政府一楼西侧信访局设来访接待处;同时在浑江区政府一...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6 年劳动节假休安排的通知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浑江区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 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6年春节假休安排的通知
七道江镇政府: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农字[2015]34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的通知,浑江区七道江镇新立村、团结村、群生村、民华村列为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申报实施方案及下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
二、所有项目要于2016年5月末前建成,项目建成后报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完成自检,并由区政府向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报送验收申请。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项目进行抽查考核,对未按时完成整治项目或...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机关及其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浑江政发〔2016〕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区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和后续监管问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区政府决定要求
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决定,公布取消(暂停)的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自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搞变相审批;区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和分厅集中统一办理,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从3月20日至7月10日,对白山市及所辖县(市、区)进行巡视。巡视组紧紧围绕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腐败案件易发高发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监督,重点发现“被巡视地方省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时,注意发现一些基层干部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视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省委巡视组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要求,现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及《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2、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doc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