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示公告
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11   信息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浑江区分局   收藏
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浑江区分局关于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的通知

七道江镇政府: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农字[2015]34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的通知,浑江区七道江镇新立村、团结村、群生村、民华村列为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申报实施方案及下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

  二、所有项目要于2016年5月末前建成,项目建成后报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完成自检,并由区政府向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报送验收申请。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项目进行抽查考核,对未按时完成整治项目或达不到预期整治效果的,将收回2016年项目资金,并暂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项目资金支持。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廉政纪律,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区环保分局实行月调度制度,并向省环保厅报送每月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慧  联系电话:0439-3361576

  2016年1月8日




(责任编辑:)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