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11 信息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浑江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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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浑江区分局关于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的通知
七道江镇政府: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农字[2015]34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的通知,浑江区七道江镇新立村、团结村、群生村、民华村列为2015一2016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申报实施方案及下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
二、所有项目要于2016年5月末前建成,项目建成后报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完成自检,并由区政府向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报送验收申请。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项目进行抽查考核,对未按时完成整治项目或达不到预期整治效果的,将收回2016年项目资金,并暂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项目资金支持。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廉政纪律,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区环保分局实行月调度制度,并向省环保厅报送每月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慧 联系电话:0439-3361576
2016年1月8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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