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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3   信息来源:浑江区人民政府   收藏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2024〕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4批次项目用地需转用吉林白山老营国家粮食储备库国有土地:

  一、转用范围:吉林白山老营国家粮食储备库(附1.详细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转用目的:工矿用地

  三、转用土地面积:1.0746公顷

  四、本公告发布后,农转用实施部门会同吉林白山老营国家粮食储备库对转用土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1、对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2、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3、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本公告公布后,拟转用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禁止性规定:

  1、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2、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4、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5、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6、不得从事其他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联系电话:0439-3226618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责任编辑:文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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