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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28   信息来源: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杆的通告》要求,落实省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农作物秸杆现象,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组织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列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省政府秸秆禁烧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的措施行动上,巩固春季秸秆禁烧“零火点”任务目标的工作成效。实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

  二、明确措施,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实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分片包保制度。秸秆焚烧主要发生在乡村,要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在乡村,各镇、街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组织保证,要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的作用。要以各镇、街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深入一线,分片严看死守。村委会要把责任落实到村屯,村屯要有巡查员,时时巡查,定期报告,并配合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与基层政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突出重点区域的监管,对城市周边、铁路和公路沿线,以及森林防火区,加大巡查和管控力度,努力实现秸秆禁烧任务和目标。

  三、疏堵结合,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从根本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关键是要抓好秸秆资源化利用,多渠道综合利用秸秆资源,实现变废为宝。各地要在抓好堵和禁的同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力度,尽快取得新的突破。要加大秸秆还田力度,重点推广玉米根茬还田、保持性耕作还田和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突出农机农艺结合,加大玉米收获机和免耕播种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机械作业水平和秸秆还田效果,促进秸秆直接还田。要积极推行过腹转化,积极扶持秸秆饲料技术研发和加工转化,加快秸秆饲料专业化、产业化生产。要推进秸杆高端化、能源化利用,抓好秸秆制糖、聚乳酸、造纸等高端化利用重点项目,以及秸秆发电、生物天然气、秸秆固体燃料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和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协调对接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收储、运输等现实问题,加快促进产业化发展。

  四、严格监管,强化督导考核

  秸杆禁烧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项硬任务,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推动。区政府将发改、科技、公安、财政、环保、交通、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导组,由环保部门牵头,对各地禁烧工作开展督查。对火点集中的镇、街下达督办函,推动工作落实。对秸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集中,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镇、街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政府领导、媒体曝光等形式督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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