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2 信息来源:浑江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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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吉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切实解决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部门多、时间长、往返跑等问题,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制定了《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延伸服务触角等改革措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民便民。
二、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为在吉林省具备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生、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暂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侨胞)且一方为吉林户籍、婚内生育1个月内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的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整合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等相关申请表为1张表,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卫生健康、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围绕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吉林省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根据吉林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技术标准规范,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吉林省医保服务平台、吉林省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吉林省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数据共享以及电子证照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责任编辑:王雅凤)
初审:王雅凤 复审:刘吉娜 终审:杨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