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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30   信息来源:白山市自然资源局浑江分局   收藏
浑江区村庄规划报批办法解读

  经浑江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30日浑江区政府颁布了《浑江区村庄规划报批办法(试行)》(浑江政发〔2021〕12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相关情况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浑江区村庄发展,规范村庄规划审批程序,根据《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共七章二十条,内容包括总则、工作组织、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修改、规划实施和附则。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一)充分体现村民主体地位明确报批流程
  涉农镇(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村庄规划报批前需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
  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的村庄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审查并形成意见。审查通过后的村庄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明确规划修改程序
  按照修改内容分为村庄规划修改和村庄规划优化,涉及修改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涉农镇(街)提出修改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并依照原审批程序依法报批,并重新公布和汇交。
  (三)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或上级部门发布相关政策或法律文件对编制和审批村庄规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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