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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30   信息来源:浑江区政府办公室   收藏
关于《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的制定说明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7日印发了《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的通知》(浑江政办发〔2020〕21号),现就制定该文件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有关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区政府决策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和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浑江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
  二、制定过程
  按照区政府部署,区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6月18日起草了《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浑江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6月22日,提请区司法局对该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6月23日,经区司法局审查后,区司法局处理意见为同意(浑司规审〔2020〕3号)。7月3日,向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7月8日,汇总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区直相关部门均无修改意见,形成《规则》(审议稿)。7月24日,经2020年第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27日,经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国强同志审阅批准。7月27日,经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海同志审签印发。
  三、主要内容
  印发的《浑江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规则》共八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共2条。是制定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第二章 工作原则及任务。共2条。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突出创新、讲求实效的原则;主要任务是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谋划和超前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咨询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共1条。区政府决策咨询办公室由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区政府决策咨询各项工作。
  第四章 工作体系及架构。共6条。主要是根据决策咨询工作需要,区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体系设置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落实的组织机构。
  第五章 工作方式和程序。共7条。根据不同的咨询任务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必要时可委托或邀请区政府决策咨询办公室之外的有关专家协助,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和咨询论证,完成各项决策咨询任务。决策咨询程序,立项受理(区政府交办或部门、单位申报)→下达任务→组织论证→协调催办→形成意见→反馈情况→归档备案。
  第六章 决策咨询的管理。共2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变化,可适当增补决策咨询成员。
  第七章 工作经费与保障。共4条。区政府决策咨询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支付纳入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章 附则。共2条。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政府决策咨询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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