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1   信息来源:浑江区政府督查室   收藏
关于协调有关部门要回物业用房的建议

丁贵宾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有关部门要回物业用房的建议》(第07号建议)收悉,住建局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古兰社区物业用房现状

2023年12月,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住建局汇总调度,浑江区住建局与属地街道、社区配合,开展物业用房问题排查工作,经实地勘察发现,古兰社区有3处物业用房(北区2处、南区1处),现为个人使用。原服务企业为中吉物业公司(市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

二、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处房屋现状已上报至市住建局,我局积极进行沟通

了解情况,市住建局对其答复内容为:该企业已于多年前体制改革现已解体,该小区在建设时,并未配备物业用房,以上房屋为公房,作为中吉物业临时办公使用,房改后变为个人产权。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关雅晴3230090




(责任编辑:浑江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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