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解决老旧小区居民设施建议》的答复
王喜华等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居民设施的建议》(案件号202102)收悉,白山市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协委员提案提议,我单位针对提案进行了分析,并对电厂小区楼房进行了实地调研,基本情况为:电厂家属区共分为五个小区,楼房40栋,面积227894平方米,业主户数2612户。小区内楼宇门严重破损、配套设施不健全、小区缺少花坛,原有花坛已经损坏、没有绿化、没有室外照明、有1栋楼外墙保温局部脱落。介于以上情况,我单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对浑江区改造范围内的楼房进行了如下安排:
一、根据白山市浑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将电厂家属区40栋楼房列入到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项目2020年12月份开始实施,预计8月份开始施工,于2022年7月份结束。
二、从设计到施工,把小区内楼宇门、配套设施、小区花坛、景观、小区绿化、室内外照明、小区封闭、安防系统、外墙保温脱落等项目列入重点工作,小区改造后可以满足小区居民生活要求。
三、电厂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也非常重要,没有好的物业管理,再好的安防设备也形同虚设。改造后我单位将通过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等部门,选聘实力强、服务好的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小区工作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孙东 13894065028
(责任编辑:督查议案科)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