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5   信息来源:人大建议答复   收藏
关于对《通沟街道辖区建立公办幼儿园》建议的答复

刘建秀等代表:

你们四位代表在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通沟街道辖区建立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提案中所提到的通沟街道辖区公办资源较为匮乏,学前儿童难以享受到公办园教育资源,满足不了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

由于通沟区域是原八道江煤矿矿区所在地,2001年八道江煤矿破产后,矿区处于居住破旧的状况。自2006年以来,政府将矿区棚户区改造纳入到重点工作。近几年来,随着矿区棚户区改造,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许多农村区域的家庭进入到城区来,人口数量增加,覆盖区域范围不断扩大,学前公办幼儿园发展相对滞后,学前教育资源没有得到较好的开发,致使通沟区域矿区改造后公办幼儿园没有得到较好的建设。

2019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印发了有关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文件。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吉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浑江区幼儿园普惠率及公办幼儿在园占比均低于文件要求。针对全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学前教育布局还不够合理,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等突出问题。浑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教育、住建工作副区长为副组长,由教育、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住建、教育部门,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此项工作。为了抓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与的联会议,区政府制定下发了《浑江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部门责任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抓好市区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城区内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覆盖率低等问题,不断增加公办园数量,提升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推进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起到保障作用。

目前,在通沟地区建设公办幼儿园项目正在谋划中,我区正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今年4月份,我们将通沟地区建设幼儿园项目已经纳入到政府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新建一批幼儿园的规划当中,2020年4月正在申报国家“761”项目,同时也在组织相关项目材料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扶持,待项目申报通过后,将积极组织项目实施。

总之,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区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入,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区统筹规划下,通过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更好的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结合城镇小区的发展规划,努力完成一批配套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为普及学前教育奠定建设的基础。经过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大科学构建城区学前教育合理布局的工作力度,完善公办幼儿园与普惠幼儿园多元化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城市规划建设与教育资源统筹协调发展。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赵岩      3361302




(责任编辑:督查议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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