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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2   信息来源:白山市浑江区文化和旅游局   收藏
浑江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通知

  各镇街: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实际,开展了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共计15人,现予公布。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知识和技艺,各镇街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努力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白山市浑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张雪晗)

初审:张雪晗    复审:杨智超    终审: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