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3 信息来源: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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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聚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208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现对已经受理吉林聚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山市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板石沟河、库仓沟河、金坑河、碱厂沟河主城区段提升工程项目
二、公示单位:吉林聚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有效期为30日。
请在此项目施工的广大劳动者在公示有效期内,对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检举、举报,预期未接到检举举报,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返还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 0439-3261802
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张雪晗)
初审:张雪晗 复审:杨智超 终审:祝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