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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5   信息来源:浑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收藏
关于白山市民生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208号)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现对已经受理  白山市民生城镇化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山市森林御景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二、公示单位:白山市民生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有效期为30日。
  请在此项目施工的广大劳动者在公示有效期内,对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检举、举报,预期未接到检举举报,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返还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联系电话: 3261802;3261803
 

 

  

 浑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2月5日




(责任编辑:王雅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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