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8 信息来源: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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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公告
2022年 第2号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吉林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春节期间浑江区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网点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从业条件
1、符合《浑江区2023-2027年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规划方案》(浑江应急发〔2022〕56号);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合格;
3、零售点面积统一为12m2(3m×4m防火阻燃棚式户外销售),货品高度不超过2m;
4、零售点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5、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零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两具5KG干粉灭火器),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必须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购货合同(从浑江区外批发企业进货的,除提供购货合同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许可),走正规的进货渠道;
8、经营许可有效期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5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零售经营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有违规经营记录、司法机关限制从业、进入黑名单等情况的申请人禁止申请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
2、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严禁代报、替报。
(二)报名时间
从2022年11月22日8:30分起至2022年11月24日16:00分止,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4:00。
(三)报名地点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长白山大街3666号区政府一楼东侧)。
三、零售经营摊位的确定
按照《浑江区烟花爆竹节日临时销售点抽签方案》(浑江应急发〔2022〕57号)。
联系电话:0439-3361391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王雅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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