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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信息来源:浑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收藏
关于批复调整2020年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
  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贯彻落实,按照(吉民族发【2019】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要求,根据各镇街申报的2020年“兴边富民”项目,经研究将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19万元,用于落实2020年“兴边富民”项目,共计17个项目1119万元(其中:产业项目1个,资金98.33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6个,资金1009万元;项目管理费10万元)。
  公示期为10天(2020年7月1日到2020年7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439—3361856    12317
  监督单位:浑江区民宗局
  投诉监督地址:长白山大街3666号
  扶贫监督举报邮箱:bdjtzb@126@126.com
  
  
  
  浑江区“兴边富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责任编辑: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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