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7 信息来源:浑江区软环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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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定推荐区级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名单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文件要求,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初步拟定推荐区级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定推荐区级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名单有关情况和问题。监督联系电话:0439-3367771。
反映拟定推荐区级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名单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7日至7月13日止,共7天。
附件:1.拟定推荐区级软环境监督员名单.doc
浑江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刁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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