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浑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白山浑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18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浑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请示》(浑江政请【2019】76号),2019年12月22日《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浑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的批复》(白山政函【2019】310号),同意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浑江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请示,规划布局为:白山市浑江区龙山湖工业集中区使用的土地难以适应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在现有园区的“一区四园”,即金属镁新材料园区、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区及光伏产业园区,基础上新增三个产业园区,即产城融合示范园区、生命健康产业园区、出口加工产业园区,把原光伏产业园区调整为物流产业示范区,规划范围调整后总面积为1101.61公顷,其中原规划面积692公顷,新增面积409.61公顷。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白山浑江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39-3361893 联系人:陈晗
电子邮箱:kfq3361895@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吉林省华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31-87068575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27644502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hunjiang.gov.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交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
(责任编辑:刁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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