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林业局检查标准

林业检查

检查标准: 首页标题:林业行政检查标准规范 副标题:林业检查 关键词:林业检查、检查标准 摘要内容:详细说明林业行政检查各项事项的具体标准,为检查工作提供明确的判断依据。 检查标准: 森林防火:防火责任制明确,防火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火源管控到位,无违规用火现象。 造林检查:苗木质量:品种符合规划要求,无检疫性病虫害;苗木规格:(苗高、地径)达标率苗木根系完整、生长健壮。种植规范:整地深度、宽度符合技术要求;株行距误差不超过10%;种植深度适宜,无露根、窝根现象。成活率:重点造林工程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一般造林项目不低于80%;次年保存率重点工程不低于80%,一般项目不低于75%。管护措施:造林后1个月内完成首次浇水,后续按季节合理灌溉;除草及时,无大面积杂草覆盖;病虫害防治到位 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猎捕、繁育、经营利用手续齐全,栖息地无破坏、污染现象。 苗圃检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内容与实际生产经营一致,无伪造、变造许可证等情况。 育苗质量:种苗品种纯正,符合相关标准;苗高、地径等规格达标率;无明显病虫害、生长健壮。林地使用: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林地边界清晰,无侵占、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防治档案,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病虫害发生率。 (以上信息内容) 初审:镇街林业站 复审:浑江区林业局行政检查相关科室负责人 终审:杨立超、曹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