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4   信息来源:浑江区教育局   收藏
浑江区水利局行政执法检查主体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1.负责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等工作的监督管理;2.负责全区河道管理;3.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4.负责全区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联系电话:0439-3361680 
 
受委托组织名称:白山市浑江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白山市浑江区河道管理站、白山市浑江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白山市浑江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委托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利部令第13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吉林省地方水电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第七款 等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事项及权限:被委托单位以白山市浑江区水利局的名义,对个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实施调查、取证、责令改正、提请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工作。 
 
委托期限:2025年 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439-3361680 




(责任编辑:潘姝屹)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