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林业局检查主体

明确林业行政检查责任机构

浑江区林业局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白山市浑江区林业局(野生保护工作站、林业工作总站、森林火灾预防中心、浑江区森林病虫防治中心、政策法规科) 首页标题:林业综合行政检查工作 副标题:明确林业行政检查责任机构 关键词 :林业、行政检查、检查主体 摘要内容:介绍负责林业行政检查的主体相关信息,包括法定职责、执法依据。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对林业领域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森林防火、造林工程、野生动物保护、苗圃管理、森林植被恢复等,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处罚。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造林技术规程》《森林防火条例》《生态保护修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大街1549号 联系电话:0439-3318551 (以上信息内容) 初审:镇街林业站 复审:浑江区林业局行政检查相关科室负责人 终审:杨立超、曹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