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第七批)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市《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以及浑江区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局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5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15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近年来,吉林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15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吉林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第22位;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情况考核中,吉林省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排名全国第29位。责任单位: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出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对保留的排污口逐一挂牌公示,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黑臭水体长效常态监管机制对已治理完成黑臭水体实施常态化管理,建立金坑河(含月牙河)、碱厂沟河长效保持机制。
整改效果:浑江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由我局牵头开展,我们严格按照白山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对区内黑臭水体河流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分别于2019年5月24日与2019年5年25日由区级主要领导召开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及镇(街)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我区黑臭水体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会议结束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浑江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任务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责任分工;2020年6月14日上午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领导听取了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汇报,确立了《浑江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工作,浑江区所属四条黑臭水体河流已消除黑臭现象,现阶段已接近整治工作的收尾阶段,对已经完成整治工作的河流建立长效保持机制,杜绝黑臭现象反弹。
公示网址:http://www.hunjiang.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7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9-3361093
联系地址:浑江区政府七楼住建局办公室
浑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董建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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