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按照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区已完成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3项、第4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指出,吉林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
责 任 人: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加强和改进对全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有效消除煤炭质量管控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把“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主动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速推动浑江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预计购进环卫设备63台套,密闭式垃圾压缩车5台,密闭式垃圾桶500个。采取政府主导、村收集、镇政府统一收集进行密闭处理,并由政府统一运至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进行焚烧。2020年12月底前,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认真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村组干部包片、党员包户、农户三包的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并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对域内水源地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编制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公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对水质超标或下降的进行预警通报。按照《关于开展白山市曲家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清单化调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12月底前,曲家营水库基本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
(三)对全区煤炭加工、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对加工、制作煤炭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对达不到煤炭产品质量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强化煤炭流通全过程监管,持续打击违法行为。2019年11月底前,在冬季储煤高峰期,开展全区煤炭加工、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达不到煤炭产品质量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日常监管管理责任,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严格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进行检查验收,提升整改工作效果。
(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对整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延误整改工作的,要严格进行跟踪问效,切实解决整改工作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效果:
(一)2017年以来,我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通过公开招标,购买密闭式13立垃圾压缩转运车7台,密闭式垃圾桶530个,17立垃圾勾臂转运车2台,17立垃圾压缩箱9个,建设垃圾中转站及收集点7座,申请吉林省财政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160万元。建设农村垃圾池56座,投入资金183万元。共投入1327.3万元。做到垃圾的收集、转运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行,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通过开展曲家营水库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浑江区环保分局协调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曲家营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规》《曲家营水库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论证会,调规工作已完成,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经专家论证决定在红土崖镇建生态塘+湿地项目。该项目由浑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499万元,地方政府配套1236.55万元;项目总投资为2735.55万元。现已经完成发改立项,环评批复、地质勘察等工作。设计招投标4月24日已中标正在设计中,现正在办理用地手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工程设计完成,办理用地手续,工程设计完成后,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清单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组织招投标工作,预计6月份开工建设。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充分认识到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各基层所对全区煤炭加工、煤炭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煤炭销售企业21户,18户正常经营 ,按照部署对辖区内的1户煤炭销售户进行专项监督抽检,所检项目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判定为合格。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2018年6月,吉林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摸清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增建垃圾转运站。2018年底,浑江区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采取“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治理模式。到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 10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9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对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次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修订完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2019年7月底前,及时更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系统》,实施整改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全面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对进展缓慢和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的镇(街),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效果。
(三)2019年9月底前,完成5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7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四)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更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帐。
(五)对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要落实责任,加强后续监管,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常态管理制度,严防问题反弹、反复。
整改效果:2017年以来,浑江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购买密闭式13立垃圾压缩转运车7台,密闭式垃圾桶530个,17立垃圾勾臂转运车2台,17立垃圾压缩箱9个,建设垃圾中转站及收集点7座,共投入1327.3万元。5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治理模式得到有效落实。
排查非正规垃圾点13处,到2019年底,已完成整治13处,截止目前,全区范围内无新增的非正规垃圾点堆放点。累计投资538万,出动车辆1158车次,投入人员2322人次,农村垃圾达到日产日销的效果,使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公示网址:http://www.hunjiang.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8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浑江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361585
联系地址:北安大街三工地原城北小学
(责任编辑:董建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