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河口街道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按照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及浑江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街已完成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3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指出,吉林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
责任单位:河口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武装部部长 徐鹏
整改目标:加强和改进对河口街道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把“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全街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主动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速推动我街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采取街道主导、各村收集统一收集进行密闭处理,统一运至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进行焚烧。2020年12月底前,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认真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农户三包的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并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对域内水源地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编制完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公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对水质超标或下降的进行预警通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日常监管管理责任,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严格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管控等进行检查验收,提升整改工作效果。
(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对整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延误整改工作的,要严格进行跟踪问效,切实解决整改工作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农户三包的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并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中,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好分类分拣、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采取街道主导、各村收集统一收集进行密闭处理,并统一运至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进行焚烧。
(二)实施分工协作。改善各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履职尽责。我街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工作, 结合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垃圾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做好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建设、动员发动、试点引导、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治理体系,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村庄保洁、资金保障等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加强对已完成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管理,确保垃圾治理工作规范、健康、有序。
公示网址:http://www.hunjiang.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8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浑江区河口街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3350608
联系地址:浑江大街262号
(责任编辑:董建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