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按照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及浑江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局已完成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3项、第4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指出,吉林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孙铭泽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加强和改进对全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有效消除煤炭质量管控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把“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主动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速推动浑江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17年购进环卫设备57台套,其中密闭式垃圾压缩车7台;密闭式垃圾桶500个;钩臂车2台套;17立移动式垃圾压缩箱9个。采取政府主导、村收集、镇政府统一收集进行密闭处理,并由政府统一运至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进行焚烧。
整改效果:
为做好浑江区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浑江区2017年新购置密闭式垃圾压缩车7台,660升垃圾桶500个,与区周边28个行政村签订了投放垃圾箱协议,共投放密闭式垃圾桶500个,由村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与管理,环卫部门将日产垃圾送至通化市二道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2018年6月底浑江区2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理率达到51%。
移动式垃圾转运站建设:为解决剩余2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2018年6月份区政府对偏远地区27个行政村进行摸底踏查,经测算为了使偏远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需在5个镇、街(板石街道、红土崖镇、三道沟镇、六道江镇、七道江镇)建设七座移动式垃圾中转(收集)站,配备勾臂车2台,17立移动式垃圾压缩箱9个。2018年12月初7座移动式垃圾中转站全部竣工,购买的勾臂车和配备的17立方米压缩箱已全部到位并完成了安装调试;12月25日综合执法大队代表区政府将7座垃圾中转(收集)站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看护等移交属地单位并投入使用,由属地单位督促各行政村将日产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再由执法大队环卫部门将日产垃圾送至通化二道江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截至目前,全区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理率100%。日产生活垃圾全部送至通化市二道江国电龙源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2018年6月,吉林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孙铭泽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摸清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增建垃圾转运站。2018年底,浑江区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全部采取“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治理模式。到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9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对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次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修订完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2019年7月底前,及时更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系统》,实施整改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全面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对进展缓慢和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的镇(街),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效果。
(三)2019年9月底前,完成5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7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四)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更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帐。
(五)对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要落实责任,加强后续监管,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常态管理制度,严防问题反弹、反复。
整改效果:
2018年3月成立了《浑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制定了《浑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为做好浑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17年购进环卫设备57台套,其中密闭式垃圾压缩车7台;密闭式垃圾桶500个;钩臂车2台套;17立移动式垃圾压缩箱9个。采取政府主导、村收集、镇政府统一收集进行密闭处理,并由区环卫部门统一运至通化二道江发电厂进行焚烧。
公示网址:http://www.hunjiang.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8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浑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39-3361656
联系地址:原三工地小学院内
(责任编辑:董建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