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04   信息来源:浑江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藏
浑江区经济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第一批)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和市《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区经济局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1项、第2项、第3项、第17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吉林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责任单位:浑江区经济局

  整改目标:在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区、产业强区、绿色兴区、依法治区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全力打造白山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长白山核心区域美丽边陲名城。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二)研究部署工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区域内相关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整改效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开启浑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新征程的实施意见》。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

  (二)将中央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责任单位:浑江区经济局

  整改目标: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建立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议事机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全面分析当前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的整治方案,形成了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重点地顺利推进。

  (二)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三)强化队伍管理,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健全监测、执法监督、考核“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形成一系列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制度。

  整改效果:

  (一)成立了区经济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传达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传达浑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区域内工业企业环保重点工作。

  (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局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2018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工业企业环境保护问题。

  (三)党员干部经常深入企业督促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效遏制新的环保问题产生。

  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3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问题,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工业企业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没有进行检查,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急预案予以备案。

  责任单位:浑江区经济局

  整改目标:建立高效严格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等应对措施。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响应的指挥、协调、调度,快速启动停产限产等措施,提高应急响应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重新审查重点限产减排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逐条逐项对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行备案。

  (三)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根据《浑江区经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由区经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快速及时通知各重点监管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指导相关企业按照预警等级,严格执行应急响应措施,进行停产、限产、错峰生产。

  整改效果:

  (一)局领导经常深入企业,检查工业企业烟粉尘、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企业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二)指导企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三)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急预案予以备案。

  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7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全省7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分布有人口密集区,尤其是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问题突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责任单位:浑江区经济局

  整改目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距离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问题做好评估工作。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距离的评估标准,组织专家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一公里范围内人口密集区存在环境风险问题,进行安全生产评估。

  (二)对现有企业进行评估。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距离的评估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距离评估。

  整改效果:

  (一)组织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对企业生产安全防护距离进行了安全生产评估,经评估,我区企业安全生产距离符合要求。

  (二)经省专家评估,对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报告,予以备案管理。

 

  公示网址:http://www.hunjiang.gov.cn

  公示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0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浑江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361585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爱民街22号




(责任编辑:董建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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