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3 信息来源:浑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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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森林防火通告
依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特通告如下:
一、全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高火险期。
二、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各单位、住户及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防火区内严禁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烧香、
燃放鞭炮、野外取暖、野炊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三)森林防火区内严禁烧荒等农事用火。
(四)严禁携带取火工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
火区。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森林防火区内,实行严格的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
特此通告。
浑江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责任编辑:王雅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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