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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28   信息来源:   收藏
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

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

(第一批)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和市《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完成整改任务(问题编号:1项、第2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吉林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责任单位: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目标: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区、产业强区、绿色兴区、依法治区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重要责任,全力打造白山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长白山核心区域美丽边陲名城。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当前最紧迫、第一位的中心任务,转变观念,着力提升全局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利用科学有效的措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效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开启浑江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新征程的实施意见》。局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

(二)将中央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

(三)严厉追究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责任单位: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目标: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部门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议事机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列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

(二)以“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原则,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分解,逐级传导压力,强化工作措施,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对全局各单位、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每月进行督办;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责令限时完成。

整改效果:

(一)成立了浑江区人社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浑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进行了传达,安排部署区域内工业企业环保重点工作。

(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人社局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2018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三)经常深入实地督促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效遏制新的环保问题产生。

(四)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力的,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公示网址:http://www.hunjiang.gov.cn

公示时间:2018528日至201863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浑江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361585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道爱民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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